绩效、内控与公司治理
产品价值
我国公司是公司制企业的典型代表,目前很多公司普遍存在“一股独大”、“内部人控制”,导致权力集中,缺乏制衡机制等现象发生,这些都迫切要求我们企业通过完善公司治理、强化公司内部控制,来增强公司竞争力,而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的相互作用,必将促进我国上市公司的发展。
公司治理是公司制度的核心,良好的公司治理是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率的基本要素。科学、有效的内部控制,是现代公司实现其经营管理目标的有力保证。内部控制作为由管理当局为履行管理目标而建立的一系列规则、政策和程序,与公司治理及公司管理密不可分。
操作说明
核心问题的一致性
公司治理结构实质是一种契约关系,存在两个层次的委托代理关系:股东会和董事会之间的一级委托代理关系以及董事会和经理人之间的二级委托代管关系。公司治理结构所要解决的问题是各层次代理关系的相互协调。而受托责任自帕乔利的复式记账以来一直是公司会计的核心问题或主题,它源于委托代理关系,并随着这种关系内涵的进一步明朗、深入与外在化而历经演进。同时会计又属于委托代理关系的内部层次,委托代理路线为所有者-董事会-经理者-会计。正因为如此,内部控制也必然与公司治理结构一样以委托代理关系的协调为其核心问题。
内部控制是公司治理的核心
公司治理作为公司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制度安排,必须依靠一系列控制制度加以落实和实施。而这些制度绝大部分融于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之中。如果没有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那么公司治理结构就会成为无水之源、无根之木。内部控制对于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
1、公司治理结构在公司内部相对比较宏观和处于较高管理层次上的控制活动,这些控制活动最终要落实到企业的各个部门、各个岗位等较为微观和较为较低层次的经济业务执行部门中去。换言之,公司治理结构最终要靠企业内部控制系统中的分级控制、职责分工和全员性岗位的控制措施去实现。
2、公司治理结构需要内部控制提供可靠的财务信息支持。按照控制论和信息论的原理,控制的前提是要有充分和可靠的信息。而在企业管理中大部分信息是由会计部门提供的,因此公司治理结构在实施过程中必须靠内部控制中的会计系统来提供信息支持。如果没有这些信息,或者虽然有信息但是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较差,那么公司治理中对于董事会成员的考核、对于总经理的考核和选用等,都将很难有效进行,也就无法对董事会、总经理以及总经理以下管理部门等进行有效的监控,所谓防止管理人员偷懒,提高管理效率,防止管理人员的败德行为,保证企业经济运行的公平性,都将成为空话。
3、二者的互动性:公司治理结构是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宏观因素作用的产物,对公司内外部治理结构的研究,有助于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公司治理结构各个层次有各个层次需要达到的目标,而以其各个目标为出发点对内部控制的目标加以细分,不仅可以明确内部控制的目标,同时还可以协调企业内部控制各具体目标不对称、不一致甚至相互对立和矛盾的问题,从而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